武漢一個茶老板給茶葉增重給自己添堵

  本報訊(通訊員劉璐 周悅梅)賣螃蟹繩子增重;賣蘋果水泥塊“加量”;賣蝦仁冰塊“添價”;現(xiàn)在,武漢一個茶老板為給茶葉增重竟打起了塑料袋的主意——10斤茶葉竟用了92個小塑料袋包裝,這些小袋子竟賺了200元“茶葉錢”。

  5月10日,市民盛紅亮到黃陂羅漢街“黃陂區(qū)清香茶場”買茶葉。老板汪軍鋒介紹了一種價值220元/斤的茶葉。盛紅亮品嘗后感覺不錯,決定買10斤。

  汪軍鋒隨即從里屋提出一大袋茶葉和一沓綠色塑料包裝袋,逐一將茶葉向小塑料袋中分裝,并說,用小袋包裝好保存,也方便攜帶。

  等茶葉分包完,稱好秤,盛紅亮數(shù)了數(shù),10斤茶葉竟分包出92小袋。他笑問:“這么多塑料袋包裝豈不算進茶葉重量?”汪軍鋒說,塑料袋很輕,用秤都稱不出來。盛紅亮沒多想付了錢。

  回家后,盛紅亮細看小包裝袋,正反兩面都沒有印外包裝重量和凈量標識。他越想越覺得有問題,將92小袋茶葉拆開,倒出茶葉,再將這些小包裝袋放電子秤上一稱,竟有9兩重。

  盛紅亮當(dāng)即向羅漢寺工商所投訴,要求茶場老板退還多收的9兩茶葉錢200元。

  在工商人員面前,茶場老板汪軍鋒承認,對購買茶葉的零散客戶和單位,茶場都是這樣先包裝再稱重,這樣就能將包裝袋重量加到茶葉中。

  執(zhí)法人員當(dāng)場測重,10個包裝空袋重量為0.05公斤。

  昨日,經(jīng)工商人員調(diào)解,汪軍鋒退還200元茶葉錢并賠禮道歉。執(zhí)法人員對其違規(guī)行為下達責(zé)改通知書。

PS:
  此事顯然是商家打著好看、方便、保鮮的幌子變著法宰顧客。湖北忠三律師事務(wù)所律師張鵬說,在《消費者權(quán)益保護法》里,商家類似行為屬惡意短斤少兩,其性質(zhì)涉嫌欺詐消費者。而依據(jù)《合同法》,如果消費者實際買的物品達不到重量,商家行為屬違反了合同約定。

  商家看似占了便宜,實則弄丟了顧客的“心”。一位買水果“順帶”買回兩斤水泥的消費者說,“那家店我記得了,以后肯定不會去,也會讓身邊的人都不去。”與其削尖腦袋“坑人”,不如提高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和服務(wù),留住顧客和信譽才是正道。而精明的消費者,也切莫貪圖便宜,忘了辨明商品是否物有所值。

責(zé)編: isundus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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