茶位費”焦點話題:究竟茶位費當收與否呢?

  粵菜餐廳中,茶位費比較常見。

  日前,有網友在微博上發(fā)文稱在某餐廳吃飯,被收取人均5元的茶位費,不管喝不喝水都要收費。餐廳方面雖在3分鐘后就在微博上作出道歉回應,并表示為該名網友退還茶位費,但是,事情并未就此打住?!安栉毁M”的話題又被搬到了公眾討論的臺面上,成為近日的焦點話題之一。那么,究竟茶位費當收與否呢?

  市場調查:

  粵菜餐廳“茶位費”6元~15元/位不等

  記者走訪廣州餐飲市場發(fā)現,大多數餐廳尤其是粵菜餐廳都會收取茶位費。對于有包間的餐廳,包間的茶位費比大廳要貴,總體而言,市面上的餐廳茶位費從6元/位到15元/位不等,在同一家餐廳里,茶位費的差異主要體現在食客選擇的茶葉之不同。個別高端餐飲店在茶位費的基礎上,還再額外加收10%~15%不等的服務費。

  在九毛九集團旗下粵菜餐廳“那未大叔是大廚”里,茶位費分10元/位和15元/位,喝白開水是6元/位;在御口福越秀區(qū)的總店里,大廳普通茶位費6元/位,如果是功夫茶,則收取8元/位,包間的茶位費10元/位起,最貴達28元/位。據店員介紹,在包間吃飯的市民食客普遍選擇10元/位~18元/位的茶。在廣州酒家海珠區(qū)濱江西門店,大廳同樣分普通茶位與功夫茶位,前者8元/位,后者12元/位。包間用餐,茶位費15元/位,另外再加收10%的服務費。在天河區(qū)萬菱匯的開飯餐廳里,無論大廳或者包房都收取6元/位的茶位費,包間并無服務費,服務員稱“點果汁和飲品可以抵茶位費”。在個別餐廳比如部分茶餐廳或者東南亞餐廳中,則沒有設置收取茶位費。

  市民意見:

  不少本地食客對茶位費存在表示習慣

  市民們對茶位費的意見不一。不少廣州本土人或在廣州生活較長時間的市民,對于茶位費的存在已習慣。家住荔灣區(qū)的蔡先生說,從小出外吃飯,餐廳里大多都有收茶位費?!暗牵@幾年茶位費慢慢見漲,之前還有5元/位以下的,現在基本都要6元/位,如果去珠江新城吃飯,茶位費就更高了?!绷硪晃皇忻裥炫空f,茶位費如果高于8元/位,就超出她的心理預期。

  市民陳先生幾年前曾經營過餐廳,如今從事文化工作。他對茶位費有自己的看法。“如果是我,不認可某家店收取茶位費,我就不在這家餐廳吃飯。畢竟餐廳也提供了茶葉、容器和水以及相應服務。假如把茶位費的成本分攤到每一道菜里,那購買菜式越多的人,付出的茶位費分攤就越高。但是他與消費菜式種類少的人所享有的服務和用餐空間是一樣的?!?/p>

  也有反對聲音認為,盡管是行規(guī),但行規(guī)需要被打破。

  記者也采訪了來到廣州不久的外地朋友,發(fā)現部分外地朋友對茶位費表示不解,有的甚至“不知是何物”。

  業(yè)內聲音:

  茶位費是出于成本考量

 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資深餐飲人士稱,廣州當地人對此大多已習以為常,但是對于外來游客容易造成誤解,建議餐廳需在醒目處有明確標識,服務員在服務時能做解說。另外,也可以更加細化服務事項,比如針對不喝水的、喝水的、喝茶的服務項進行明確歸類標示,尊重消費者選擇。

  涉事餐廳方面告訴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,“門店在菜單酒水欄中,對于茶位費有‘茶位5元/位’的明碼標價,對于不需要茶水的顧客,一概不收取。今后,還會繼續(xù)和門店員工強化這項規(guī)則,保證所有員工執(zhí)行到位。”

 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致電廣東省餐飲服務行業(yè)協(xié)會,協(xié)會方面相關負責人稱,茶位費是廣東地區(qū)約定俗成的叫法,最早起源于廣東早茶必飲茶的飲食消費習慣。餐廳通常以人頭數計量茶葉用量,并將場地桌位占用、凈化水、加熱能耗、茶具清潔消毒與茶道服務等多種經營成本綜合核算?!安惋嬜鳛榈湫偷纳鐣諛I(yè),其本質就是給消費者提供‘餐+飲’的消費場景、菜品飲品和貼心服務,餐廳設置茶位費完全是出于經營成本考量?!?/p>

  協(xié)會方面呼吁,各類餐廳要繼續(xù)做好明碼標價的法定義務,優(yōu)化完善管理與服務流程,尊重并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選擇權。

  消委會:

  消費者消費前享有知情權、選擇權

  廣州市消委會方面回復記者稱,廣州市發(fā)改委于2018年9月7日印發(fā)的《廣州市餐飲業(yè)價格行為規(guī)則》第十二條指出,餐飲業(yè)經營者對餐前小食、紙巾、米飯、茶水等商品單獨計費,應當按照本規(guī)則第九條的內容進行明碼標價,并于消費前主動告知消費者。第九條指出,餐飲業(yè)明碼標價的基本要素包括商品(服務)的名稱、服務內容、計價單位和價格(收費標準),對于有規(guī)格、等級、產地、品質等要求的還應當予以標示。第二十二條指出,消費者在餐飲消費前享有對商品和服務的知情權、選擇權等權利。

  廣東眾誠律師事務所律師黃俊濤說,目前尚未有明令禁止收取茶位費,這是商業(yè)的自主行為,餐飲門店可有這項服務。但是,里面有三方面問題值得探討,餐廳茶位費的價格是否合理、該項消費是否為必須選項、是否告知消費者該項消費項目?!叭绻蛷d將茶位費列為必需的消費選項,就涉及強制消費與捆綁消費問題;如果未告知消費者該項消費,則涉及消費者知情權問題。”

  記者查詢發(fā)現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九條提到: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。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,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,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。”

  據日前公開報道稱,早在2016年8月,廣州市消委會就發(fā)布了《廣州市餐飲業(yè)茶位收費情況民意調查報告》,明確指出強收茶位費是霸王條款。當時調查的數據顯示,在705位消費者中,有99%的消費者被收取過“茶位費”,68%的消費者被收取過“消毒餐具費”,39%的消費者被收取過“餐位費”。近八成消費者“支持取消”茶位收費。

  文、圖/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曾繁瑩

  來源:廣州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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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山巍峨
#114600

餐位費(^_^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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