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茶六禮的風俗由來

  三茶六禮的風俗由來

  茶禮是我國古代婚禮中一種盛大的禮節(jié)。本來出于古人對茶樹習性的知道,以為茶樹只能從種子萌發(fā)成株,不能移植,因而把茶樹看作是一種至性不移的標志。所以,民間以茶作為男女訂親的茶禮。
  “三茶禮”舊時多流行于江南漢族區(qū)域,通常有兩種說法。一種是訂親時的“下茶”,成婚時的“定茶”,同房時的“合茶”。另一種特指婚禮時的三道茶典禮,即第一道百果;第二道蓮子、棗子;第三道才是茶。吃的方法也有考究:第一道、第二道是接杯之后,雙手捧著,深深作揖,然后將杯子與嘴唇觸碰一下,即由家人收去,第三道茶作揖后才能夠飲。
  “六禮”始于周代,據傳周文王卜得佳兆,親迎太姒于渭濱,整個進程有六道典禮,即為: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、親迎。后即將此典禮定為“六禮”。“納采”是男家請媒妁到女家去提親,若女方同親議婚,男家才再去女家求婚,帶著的禮物通常是活雁;“昏禮下達,納選用雁。”(注:這里的“昏”通“婚”)周代曾經,因位置不一樣納采的禮物各不相同,后來一概改用雁。用雁的緣由一是以為雁“木落南翔,冰灃北組”,順乎陰陽來往;二是以為雁失愛人,終身不再成雙,取其忠貞。“問名”是男家托媒妁到女方去問詢女方的姓名和出世年月日時,預備合婚的典禮。問名后,男方將男女雙方生辰八字排陰陽,以定婚姻吉兇,若八字合,即可成婚。“納吉”是男方將頭號名后占卜得到的佳兆能夠合婚的音訊通知女方,備上禮物到女方去決議婚約。這是訂親期間的首要禮儀。曾經是用雁作為婚事已定的禮物,進入“小聘”期間,俗稱送定、過定、定聘等。后來禮物由雁逐步演化成戒指、首飾、彩綢、禮餅、禮燭等。“納徵”是男女雙方締成婚姻后,男家將聘禮送往女家的禮儀,非常繁瑣。女家受禮后要回禮,或將聘禮中食物的一部分退回,或將女家給男方預備的衣裳鞋襪等送與男家。聘禮中的物品多取吉利語,其數(shù)取雙忌單。后來說的“要得發(fā)不離八”即由此而來。“請期”俗稱“提日子”“送日頭”等,是男家聘禮后擇定成婚日期,備禮去女家征求意見的典禮。這項禮儀多從簡,在“納徵”的一起決議婚期。“親迎”是迎娶新娘的典禮,禮儀非常冗雜,也有多種款式,各地各有常規(guī),不盡相同,大致是由門外進入室內的全進程。漢族區(qū)域大約有迎轎、下轎、祭拜六合、行合巹禮、入洞房等多種程序。六禮以男方交給女方的身價為首要特征,是舊禮教下變相買賣婚姻的具體表現(xiàn)。
  洞房花燭,男婚女嫁,無疑是人生值得道賀的喜事。漳浦人的祖先是晉、唐時期的華夏移民,包含婚嫁在內的風俗習慣基本上依然沿用華夏文明。但通過千年的傳承演化,又有著必定的地方特色。 

責編: appl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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